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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设IP地址等安全问题的处理细则

作者 :网络中心    来源 :网络中心    更新日期 :2006-02-21    浏览次数 :

为了保护合法用户的权益,避免IP地址冲突造成用户不能正常使用校园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试行)》,对于私设IP地址、私自提供接入服务、私设代理服务器和盗用别人帐号的情况,一经网络中心查实,根据以下细则进行处理:

    一、名词解释
    1、私设IP地址:未在校网络中心申请计算机网络接入,私自为自己的计算机设置IP地址,并接入校园网,使用校园网和互联网资源的。
    2、私自提供接入服务: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为其他计算机提供校园网接入服务的。
    3、私设代理服务器:未经网络中心允许,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有意或无意为其他计算机提供接入服务的。

    二、处理细则
    1、一经网络中心查实,首先请违反以上情况的用户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并附上自己的详细姓名、学号、学院、班级、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交到网络中心。
    2、对提供接入服务的用户,从处理之日起,禁止用户接入校园网至少两周。
    3、私自设置IP地址,造成IP地址冲突的,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试行)》等管理条例,学习完成后,由网络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允许用户重新接入校园网。
    5、对于屡次违反,情节严重的,交学院和学校处理,直至交网监处处理。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中心
                                            200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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