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垃圾电子邮件传播,净化互联网环境,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关于开展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 此次垃圾电子邮件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垃圾电子邮件清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落实电子邮件各项防范措施。有条件的电子邮件服务单位要尽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限期自行选择并安装经检测符合要求的设备。提供电子邮件报务的计算机要及时关闭匿名转发功能,堵塞安全漏洞;各单位必须在建设电子邮件设施的同时,采取反垃圾电子邮件的技术措施。电子邮件服务单位要将接用户举报或投诉、内容明显有害的垃圾电子邮件提供给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传播来源。 二、开展垃圾电子邮件治理 各单位要立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垃圾电子邮件防范措施为重点,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垃圾电子邮件清理规范》,立即对本单位电子邮件服务情况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逐一落实防范措施。于2月27前,将《电子邮件服务单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和自查自纠情况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将于2004年3月1日至至5月31日对各单位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落实防范措施的、不配合监督检查和不配合追查有害垃圾电子邮件线索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通信利益、保障电子邮件服务正常运营秩序和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出发,切实履行反垃圾电子邮件的责任。要加强反垃圾电子邮件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单位负责人要对此次专项治理治理工作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垃圾电子邮件防范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 积极配合,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要要明确专人负责治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垃圾电子邮件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服务活动。要建立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报告制度,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逐步形成防范垃圾电子邮件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我市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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